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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5
 亿博电竞官方网站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97,009,0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中国消费品供应链行业的领军企业,具备消费品领域具备全渠道

  亿博电竞官方网站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97,009,0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中国消费品供应链行业的领军企业,具备消费品领域具备全渠道、全品类、全链路,纵深一体化服务能力,继续在分销和营销、品牌运营业务方面积极创新拓展。公司依托遍布全国的物流、仓储和销售渠道网络体系,在酒饮、医药、IT、家电、母婴、日化、食品等等消费品细分领域,为品牌商客户全方位的提供“1+N“服务,覆盖深度分销及品牌运营等范畴,进而逐步深入到消费品品牌运营及自有品牌的打造和建设领域,推动自有品牌的高端白酒、精品电器、高科技保健品逐步走向市场。

  此外,公司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指引号召,积极向产业链供应链领域进军,布局或加大投入基建原材料、光伏源头、锂电池源头、化工材料、新能源物流车定制与销售等领域,为客户为产业提供创新的供应链整合服务及产业链赋能服务,探索高附加值高毛利的商业机会,夯实公司在消费品供应链服务方面既有优势的同时,利用公司沉淀的上游品牌客户及下游渠道客户以及终端的深厚资源,协助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帮助供应链节点客户降本增效,也为未来的新客户、新行业的导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储备商业机会。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品牌商及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分销产品业务基本实现了消费品类的全覆盖,主要聚焦涵盖酒饮、IT、家电、日化、母婴、食品、医药等行业,服务网络覆盖中国320多个城市。

  公司的营销运营服务是整合分销对B端的覆盖能力以及营销对C端的销售能力,打通B2b2C的通道,实现线上(主流电商渠道、新流量渠道)线个城市百万终端门店)消费场景全覆盖,产品触达终端、以及消费行为完成的全过程管理。

  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可以实现品牌形象塑造、产品设计策划、整合营销策划、客户需求分析、线上线下渠道管理、电商支持服务、营销推广、CRM 管理、售前售后服务、仓储物流等全链路一体化营销管理闭环。

  公司在与众多知名品牌长期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品牌运营的高毛利业务,为优质消费品牌产商提供定制化品牌运营服务。通过结合消费趋势反向精准选品,凭借公司在消费品市场多年的分销加营销经验,以及与行业上下游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充分挖掘品牌潜力、帮助消费品上游品牌商实现品牌力升级以及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例如,在高端酱香白酒类领域,通过“品牌运营+渠道赋能”的闭环商业模式为不同成长阶段的品牌商提供产品定制、视觉设计、营销策划、营销执行、分销、零售等全流程服务。

  受益于公司的“大唐秘造”等自有品牌的成功经验,公司尝试在酒饮、家电、食品及日化板块进行自有品牌的打造。公司通过投资收购或者自建团队相结合的方式,叠加公司在品牌运营业务方面的运营管理经验,抓住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的新消费时代的革命性机会,掌握对品牌以及价格制定的主动权,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获取更高附加值的利润空间,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近年来在产业链供应链业务方面也屡屡创新,以产业整合+供应链服务+投资孵化等组合拳策略,逐步切入到优势产业链,如建材、石油化工、农林牧等工业原材料源头及光伏产业链、新能源商用物流车的定制/销售/流通产业链等,通过合资及专业人才团队整合的灵活方式,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摸索并创新适合公司的供应链商业模式。同时,我们也充分利用全国地方国资的资源,以输出怡亚通成熟的产业链供应链服务的方式,在具有地方特色产业园及优势产业链的地区,与当地政府成立合资公司,围绕围绕民生及当地的特色优质产业的上下游,整合各方资源和资金帮助做大做强,利用内外部供应链等综合服务支持,帮助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和成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和2022年6月8日分别收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19怡亚01”债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对公司债券“19怡亚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A,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上述跟踪评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和2022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2]3687号)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DGZX-R【2022】00364)。

  ②“20怡亚01”“20怡亚02”“20怡亚03”“20怡亚04”债券评级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怡亚01”“20怡亚02”“20怡亚03”“20怡亚04”债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对公司债券“20怡亚01”“20怡亚02”“20怡亚03”“20怡亚04”的信用等级维持AAA,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上述跟踪评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2]3687号)。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收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2怡亚01”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整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对公司债券“22怡亚0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上述信用评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2】072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形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0309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长周国辉先生、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董事姚飞先生及独立董事毕晓婷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电话拨入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十余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现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最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2人因离职,被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做出相应调整,注销共计12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542万份。调整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1人调整为16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91万份调整为7,249万份。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一、最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且非经常性收益不得超过净利润的30%。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鉴于公司1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授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91万份调整为7,249万份,因此,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899.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349.40万份。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董事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1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线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0309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十余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2人因离职,被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做出相应调整,注销共计12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542万份。调整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1人调整为16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91万份调整为7,249万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授予调整后的169名激励对象,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且非经常性收益不得超过净利润的30%。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鉴于公司1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91万份调整为7,249万份,因此,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899.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349.40万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2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899.60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2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和发放贷款及垫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商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897万元。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分析组合、关联方组合、无风险组合、其他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897万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每 10 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2 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74,698,5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469,85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58,529,623元,减去2022年度支付普通股利103,880,36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1,877,97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良好,但仍处在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现制定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51,940,1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截至 2022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项目合伙人:姓名:赖其寿,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柯敏婵,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形,详见下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亿博电竞官方网站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十余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2年3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5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2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1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4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由 181人调整为169人。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且非经常性收益不得超过净利润的30%。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899.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3,441.60万份。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349.4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181人调整为169人。亿博电竞官方网站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事项符合有关法律、亿博电竞官方网站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授予调整后的169名激励对象,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公司本次因2022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899.60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事项。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899.60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