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亿博电竞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13
 亿博电竞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亿博电竞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0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2,482.00股,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25%。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18%,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91,816,877元人民币变更为1,091,752,352元人民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按照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2,762,48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0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2,482.00股,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2,482.00股,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2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2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3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4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86.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3年6月8日-2024年6月7日),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1、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个人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以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激励对象人数进行如下调整:授予价格由6.09元/股调整为5.7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7.40万股调整为1,333.00万股亿博电竞,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54名调整为227名。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激励对象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由54人调整为4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1.9万股调整为186.7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锁安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首次授予的227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为0,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公司将对其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有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余208名激励对象在按照公司级解除限售比例93.67%和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计算后,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762,482.00股。即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8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2,482.00股,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25%。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8人,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均达到可解锁级别,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20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内的2,762,48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解锁的208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208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762,482.00股。

  监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亿博电竞、有效,同意公司对20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2,762,48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和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931,618.00股,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1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8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2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3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4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86.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要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31,618.00股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931,618.00股,占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18%,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71%。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发放,因此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8-0.29+0.29=5.78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1,164,752.0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2023年6月12日股本结构表。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相应减少股本1,931,618.00股,减少资本公积9,233,134.04元,同时减少库存股和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1,164,752.04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和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1年3月11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崇达转2)开始进入转股期,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12日期间,公司累计转股数量为93股,相应增加了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

  2、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3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186.70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上市工作已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相应增加了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

  3、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拟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股进行回购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按照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上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6月1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3年6月2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亿博电竞,并签署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