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亿博电竞公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0
 亿博电竞官方网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亿博电竞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亿博电竞官方网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亿博电竞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能够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以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2023年5月4日-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公司董事长单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并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2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68,346.35万度,上网电量58,724.9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58,724.99万度,垃圾入库量242.21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26.88万吨),餐厨第四季度共提取油脂量4,918.42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0.70万吨。

  2022年1-12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281,776.96万度,上网电量237,552.83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237,552.83万度,垃圾入库量889.60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827.64万吨),餐厨1-12月共提取油脂量20,521.85吨。公司14个项目合计供热量为99.86万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69,404.36万度,上网电量58,406.45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58,406.45万度,垃圾入库量224.51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08.11万吨),餐厨第一季度共提取油脂量5,657.03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2.65万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797,707.30元,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4月18日最新股本429,496,0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4,748,018.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报表中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4.97%,超过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中的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亿博电竞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芮勇、金来富、单超、方明康回避表决。

  参照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但低于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下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因美欣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则以同一控制人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与美欣达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的金额为3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含环保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产业投资、环卫服务产业投资、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产业投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纺织品、医药化工生产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清洁服务,建材、纺织品的批发、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保洁服务(含河道水域保洁服务)。分支机构设在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从事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系统的生产。

  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应用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经营范围:热电厂的运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热电厂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煤炭经营(无存储);热电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经营范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再制造;废旧电子产品、家电、机电设备回收处置;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再生利用的产业投资;厂房及设备租赁;会议会展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欣达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3.2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方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所涉及业务均为公司日常采购和销售商品、劳务。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平等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旺能环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相关子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同时为了降低部分子公司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拟由旺能环境、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城矿”)或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旺能”)提供担保,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11亿元,其中新增担保额度31.13亿元,置换贷款担保额度11.98亿元(将归还原借款,重新与银行签署更低利率的借款合同)。担保总额度43.11亿元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4.94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17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额度有效期内签订担保协议的,按照担保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义务并对外进行披露。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3.11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

  注:如由旺能环境或旺能环保对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签署担保合同时则按相对应的持股比例91.5%对其进行担保;如由荆州旺能对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签署担保合同时则按对其的持股比例100%进行担保。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50,681.87万元,净资产为220,864.34万元,负债总额为329,817.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89%。旺能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木材收购;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湖州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19.54万元,净资产为88.46万元,负债总额为631.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71%。湖州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0,059.38万元,净资产为32,593.07万元,负债总额为67,466.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43%。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9,413.54万元,净资产为19,361.52万元,负债总额为10,052.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17%。兰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发电;回收利用废金属;生产、销售灰渣水泥制品;供蒸汽。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3,271.49万元,净资产为17,390.43万元,负债总额为35,881.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6%。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焚烧垃圾发电;回收利用废金属;生产、销售灰渣水泥制品;蒸汽供应服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青田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0,668.84万元,净资产为10,352.20万元,负债总额为30,316.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5%。青田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3,928.32万元,净资产为8,785.46万元,负债总额为35,142.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供热。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安县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4,136.04万元,净资产为14,418.43万元,负债总额为19,717.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76%。公安县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舟路6号炬华大厦1号楼401-8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065.74万元,净资产为17,655.47万元,负债总额为31,410.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2%。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内2号厂房105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203.97万元,净资产为16,822.91万元,负债总额为14,381.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09%。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425.98万元,净资产为3,009.57万元,负债总额为7,416.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13%。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天宁社区水木清华苑31幢而耽误104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点业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636.95万元,净资产为2,628.56万元,负债总额为5,008.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8%。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青田旺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905.87万元,净资产为1,073.36万元,负债总额为4,832.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83%。青田旺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物清洁服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476.58万元,净资产为5,263.05万元,负债总额为10,213.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99%。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蚌埠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430.1万元,净资产为3,619.52万元,负债总额为6,810.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0%。蚌埠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污泥处置及污泥处理产物、能源化产品销售;污泥处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污泥处置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城市垃圾清洁、收集、亿博电竞运输服务及相关环保服务;环保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697万元,净资产为3,818.95万元,负债总额为11,878.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67%。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675.44万元,净资产为12,655.41万元,负债总额36,020.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加工;水资源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停车场服务;电子过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肥料销售。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93.67万元,净资产为993.73万元,负债总额为199.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75%。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利用;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荥阳市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529.38万元,净资产为2,699.77万元,负债总额为7,829.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36%。荥阳市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邹城旺能利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638.03万元,净资产为1,604.49万元,负债总额为4,03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54%。邹城旺能利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和子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既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也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上述担保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本次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上述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69亿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全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拟在47.69亿元担保余额基础上,为公司上述子公司在2023年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11亿元的对外担保。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担保总额度发生以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0.77亿元)的149.4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93亿元)的62.65%。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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